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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03-16

2013年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是全面推进“十二五”各项工作的重要一年。本年度,本市残疾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市委10号文件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市十次党代会及中国残联、上海市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十二五”发展纲要规定的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为携手残疾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2013年,本市新领证残疾人21578人,持证残疾人总数合计385255人,其中视力残疾71367人,听力残疾36557人,言语残疾4015人,肢体残疾168092人,智力残疾56086人,精神残疾44945人,多重残疾4193人。

一、康复工作

本市再次将“为1万名残疾人补贴提供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纳入市政府实事项目。截至2013年底,该项目共完成适配人数18219人,适配辅助器具件数27500件。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本市残障人群康复辅助器具管理与保障机制,本市启动了国家科技部科技惠民项目《上海市残障人群康复辅助器具技术集成及应用示范》,在全市建立了3个示范区、20个示范点。

为满足残疾人日益增加的康复需求,本市积极协调市财政局,探索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残疾人养护补贴标准政策调整等康复政策。根据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开展常见遗传性耳聋致病基因检测试点工作,为育龄听障残疾人或听障残疾人直系亲属进行常见遗传性耳聋致病基因检测,并提供遗传咨询、婚育指导和产前诊断等服务,试点期间共检测252人。

上海市阳光康复中心顺利通过了省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检查验收,宝山区及嘉定区成为第二批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上海市示范型阳光心园、上海市残疾人示范型辅助器具服务社创建工作全面展开,本市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有序推进,康复服务水平、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2013年全市17个区(县)均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建立各级残疾儿童家长学校113家。截至2013年底,累计建立社区康复服务档案348644人,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累计达341753人。2013年度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51381例,其中贫困白内障免费手术3989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10938名,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348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1817人。新收训聋儿140人,其中机构训练82人、家庭训练58人,在训聋儿352人,开展成年听力语言康复技术服务数4748人次。成年肢体残疾人社区、家庭康复4257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650人。智力儿童机构康复训练1156人,成年智力残疾人社区、家庭康复7871人。监护精神病人111486人,其中显好病人数为109585人,医疗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13146人、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261人。全年完成辅助器具适配服务195304件,其中假肢装配552例、矫形器装配29432例、其他辅助器具165320件。

二、教育工作

2013年,本市继续开展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工作,对发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及时响应、及时妥善解决就学困难。据统计,2013年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43人,同比2012年45人减少4.4%。全市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相比2012年教育机构数未发生变化,在校残疾学生总数略有浮动。

三、就业培训工作

2013年,本市的残疾人就业工作,已经形成以分散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为主、以非正规就业和自主创业为辅,多种就业形式并存的格局。本市现有的残疾人就业保障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对分散就业中超比例的给予奖励,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是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实施退减税政策;三是对残疾人非正规就业和自主创业,分别实施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庇护性就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等举措;四是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为提高残疾人就业竞争力的扶持政策。为强化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相关特惠政策正在积极研究制定过程中,预计实施后将进一步稳定残疾人就业岗位。2013年,本市残疾人就业主要数据与2012年相比呈现基本持平。城镇残疾人在业人数67419人,其中集中就业15445人,按比例就业37209人,个体及其他形式就业7211人,公益性岗位就业4909人,辅助性就业2645人。农村残疾人实际就业24669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5011人,其他形式就业19658人。

 

四、社会保障

2013年,本市各类残疾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政策实施平稳。本市通过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重残人员代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农村困难残疾人提供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补贴,保障了全市城乡残疾人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全市残疾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应保尽保。城镇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5256人,集中供养138人,其他救助救济57235人。农村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802人,五保供养126人,其他救助救济19593人。城镇重残无业生活困难补助总计救助30268人。

深入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托养残疾人5443人,日间照料机构托养智力残疾人8005人、精神残疾人3000人,居家托养服务残疾人19520人。

五、组织联络、维权工作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于2013年6月26日召开,全市360名代表参加会议。大会成功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残联主席团、执行理事会以及市残疾人各专门协会的主席、副主席,并且选举产生了出席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的代表,胜利地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

截至2013年6月底,全市17个区县、217个街道、乡镇残联也全部完成换届工作。10个区县残联调整了理事长,10名新调整的理事长有9名来自党委、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1名来自群团部门。在17个区县残联中,有6名正副理事长由残联交流、提拔到了其它部门。17个区县残联全部配备了残疾人干部。

市、区县残联各专门协会也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现任188名专门协会正副主席中,新任人数为95人,调整比例为50.5%。其中盲人协会调整比例为52.5%;聋人协会调整比例为38.9%;肢残人协会调整比例为51.2%;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调整比例为58.3%;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调整比例为51.5%。

2013年,本市助残员队伍人数为6472人。市残联组织实施了全市残疾人专职委员三年轮训规划,对全市专职委员开展三年一轮(2011年开始启动)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专题培训和网络在线学习培训工作,帮助残疾人专职委员进一步了解业务知识,提升工作能力。

维权工作着力规范初信初访办理,从源头上预防新增重复信访,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确保信访矛盾的有效化解,全年受理来信1623件,接待来访367人次。组织修订了《上海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从立法层面上为保障残疾人权益提供依据。加强区县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建设,完善全市残疾人法律救助网络,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工作,降低残疾人享受法律救助服务的门槛,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服务,先后为330人次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从保障残疾人最直接的利益出发,认真做好惠及残疾人的实事项目,及时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燃油补贴,惠及14672人;提高型家庭无障碍改造共惠及666户残疾人家庭。结合本市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做到前期介入,开展现场检查,全年共组织市和区县督导队现场检查107次。为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提高督导队员素质,组织区县残联专职干部、督导队长及部分队员开展各类培训,共2632人次参加。

六、宣传文体

据不完全统计,全年本市各媒体共播出电视广播报道50余条,文字和图片报道共计768篇,约124.4万字,其中29篇出现在报纸头版。进一步加大了残疾人事业宣传,提升了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影响力。文化工作力求突破,会同市委宣传部等12家单位出台《关于推进本市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嘉定区、松江区获批开展“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黄浦区、徐汇区和奉贤区获批开展“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残疾人文体建设。无障碍电影蓬勃发展,全市先后有10个商业影院开设无障碍电影专场,宝山、嘉定等9个区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公共文化服务,由著名播音员和主持人组成的电影志愿者解说员团队扩大到100多人。全年共为残疾人播放70多场无障碍电影,7500多名残疾人感受到了电影艺术的魅力。信息无障碍建设不断发展,2013年上海“两会”开幕式首次增配手语翻译,同步为听障观众“解读”会议内容,这是上海信息无障碍工作的又一重大突破。

2013年,上海残疾人事业发展得到中央及市级媒体的关注,其中中央级媒体采用稿件数12件,本市各级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数307件,其中专版及专题33个,刊播残疾人事业电视广播公益广告5个。2013年“上海市残疾人文化月”期间,市级举办残疾人文化活动15场,区县级举办残疾人文化活动192场。

体育方面以举办上海市第八届残运会为重点,大力开展群众体育工作,做好国家队集训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基层社区残疾人体育事业,借助社区残疾人体育训练点和阳光之家等平台,使残疾人能就近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在全社会关心支持下,全市常年参与体育活动的残疾人保持在11万余人,全年开展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27次,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参加人次4200次,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达到58个,聘任各类体育项目教练员160人,组织全市性残疾人体育赛事21次,参加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运动员达到4500人次,培养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1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