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规〔2020〕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资助育人导向,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等有关法律制度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按照执行。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