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市公务员局审核,同意:
录用孙佳同志为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该名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时间从2022年6月9日起计算;
录用周雅同志为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该名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时间从2022年6月15日起计算;
录用陈如莹同志为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权益保障处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该名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时间从2022年7月3日起计算.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