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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693号建议的答复

2022-08-26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693建议的答复

 

代表建议:关于上海地区自闭症干预机构的调研 构建家庭、社会、公共福利‘三位一体’自闭症干预新模式的建议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答复内容:

长期以来,孤独症,或称自闭症儿童受到广泛关注。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各相关部门对孤独症儿童加强制度设计,统筹考虑康复需求、服务能力、保障水平等要素,切实保障他们的权益。

自2007年起,本市对上海户籍0~16周岁的残疾儿童实行救助补贴。近年来,该补贴标准逐步上调,目前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类康复补贴,每人每年10000元;肢体类康复补贴,每人每年15000元;肢体(脑瘫)、孤独症类康复补贴,每人每年24000元。2021年,我会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民  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发《关于上海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各项政策,其中经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救助年龄拓展至未满18周岁,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体系的建设。

由于孤独症发病概率相对较低,患病人群经验数据有限,商业保险缺乏自闭症的针对性产品。目前,虽然商业健康险责任范围极少覆盖到康复医疗费用,但部分医疗险的保险责任覆盖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自闭症患者的经济负担。近年来,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医疗技术和服务不断改进,2019年以来,中国银保监会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明确长期医疗险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与规则,规范短期健康险发展等。健康险相关一系列制度的出台必将激发保险公司包含医疗险在内的健康险产品的创新研究,丰富健康险产品市场供给,契合社会公众个性化保障需求,更好地服务国家医改工作和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

下一步,市民政局作为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共同研制完善本市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规范特殊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发展,更好满足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 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