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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教就处在上海残联系统2016年度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2016-02-29

关于“两项补贴”等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
——市残联教就处在上海残联系统2016年度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2016年1月15日

 

各位领导:大家好!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最近出台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两项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政策有关情况简要报告。
        一、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市政府已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76号)。另由市民政局牵头,民政、财政、残联三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做好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正在会签中。
        (一)本市两项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及标准:1、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本市重残无业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330元;2、本市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3、本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同时符合上述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补贴。《关于对本市重残无业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沪民救发[2009]61号)、《关于对本市一户多残困难残疾人家庭发放生活补助的通知》(沪残联[2011]61号)同时废止。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及标准:1、各类一级残疾人,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2、各类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享受护理补贴的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机构养护、居家养护等服务(可以叠加享受待遇)。
        本市两项补贴制度有三个突破。一是对象范围,困难残疾人补贴对象从低保家庭残疾人,扩展到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和重残无业人员。目前全国只有上海和深圳拓宽到低收入家庭。二是标准待遇,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最低200元,最高33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最低150元,最高300元,远高于全国标准。三是收入豁免,国家规定是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本市将两项补贴免于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范围更广。
        (二)本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基本流程
        两项补贴的申请直接纳入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办理。
        1、申请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基础,以申请当月为发放原则(制度实施是2016年1月1日起,严格来说,若是2月申请,则按2月起发放,不补发),以适当宽限为手段(2015年底前已持证的,如2016年4月1日前提出申请的,均视作1月31日前提出,4月1日后提出的按4月当月计算,则不补发前3月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2、审核审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受理和初审。对初审合格材料汇总后报送区县残联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汇总材料转送区县民政部门审定。3、资金申请。区县残联将审定结果和汇总材料送区县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申请,由区县财政部门将申请资金拨付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有关账户。4、资金发放。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于每月10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发放补贴。两项补贴资金是由区县残联进行预算,区县残保金承担。
      (三)做好本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建议
       1、政策宣传全覆盖。我们要宣传到人,落实到位。2、加强领导和培训。区县残联要加强领导,成立工作小组,确保各业务口子有专人负责,要有总协调人负责残联内部和与民政、财政、街道(镇)以及社区的协调工作。3、开展帮扶到个人。由于两项补贴对象都是残疾人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尤其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行动不便的,要采取个性化、人性化的帮扶措施,发动基层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入户开展帮扶,将申请表送到残疾人家中,上门受理申请。
        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情况
        2015年市政府制定了《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沪府发〔2015〕57号),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进行了归并,取消了新农合,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此背景下,由市残联下发了《关于本市重残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帮扶补助的通知》(沪残联[2015]158号)文件,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文件统一了城乡残疾人医疗帮扶项目、提高了医疗救助标准、统一了重残人员救助程序,具体政策文件我们已经发送给大家,不再详述。
        下一步工作中,希望各区县重点关注三项工作:一是重残无业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的衔接。由于民政部门将特殊救济对象的医疗救助标准提高到了自负医疗费的100%,因此重残无业人员的医疗救助将在民政部门全部救助。根据158号文件规定,重残无业人员的医疗救助由民政部门统一办理。二是重残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资金。2016年开始,重残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保险筹集资金的三分之二由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2016年的区县残保金预算都没有列入。需要根据158号文件向区财政追加预算。三是做好农村非重度残疾人的参保工作。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帮扶补助的对象为重度残疾人。由于区县2004年就已经实施了非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合的补贴措施,请各区县做好政策梳理工作,采取措施继续做好非重度残疾人的参保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医保顺利实施。
        目前,上海城乡一体化政策基本到位,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救助等方面城乡已经做到基本统一。


                         (会后整理稿,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