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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2025-03-19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 工作即将启动,现邀请诚信合格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内容:

通过完成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管理系统运维等服务,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实体档案管理和档案数字化管理、提升档案利用智能化水平,具体包括:

1.对文书档案、残保金业务档案、基建档案、照片档案、荣誉档案等进行数字化加工,加工过程所需硬件等设备由项目承接方自备。

2.对2024年(包括部分往年需要归档)的文书档案、声像档案、荣誉档案等(约2600件、60000页)进行整理归档,包括基本整理、敲页码、敲归档章、条目著录、装订装盒等。对财务档案、残保金业务档案进行整理,编制目录、装订装盒等。

3.提供的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应当具有档案著录、档案利用、管理统计、打印、数据交换等功能,同时满足档案智能分析利用的需求,为后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分析、利用档案奠定基础。

(二)服务要求:

1.整理方式、工艺流程、数据格式及安全保密要求,以国家档案局有关标准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等相关技术规范为准。

2.按照项目时点和质量标准,完成项目的相应工作内容。

3.接受委托单位对项目完成情况的验收,具体标准为:未发生档案损坏或遗失;未发生泄密及其他档案工作安全问题;数字化加工无遗漏和差错;根据服务内容和要求,完成数字化加工和整理工作;根据服务内容和要求,提供档案综合管理管理软件运维服务;档案综合管理系统满足档案智能分析利用的需求。

4.项目实施前须签订保密协议,且数字化加工、整理和分析工作全程须在监督下实施。

(三)项目承接方出现以下5种情形之一将实行一票否决:

1.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资金使用违反“八项规定”,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2.将项目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转包给第三方实施的;

3.项目资金的财务处理未独立建账的;

4.承接方主体为社会组织,未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的;

5.拒绝接受委托方或第三方监管、项目拒不按委托方要求整改和开展的。

(四)衡量目标达成的指标:

1.按时按质完成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服务。

2.具有较丰富的档案数字化服务经验和先进的档案综合管理系统。

3.具有档案智能化利用能力和经验。

(五)价格构成:

详见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报价单。

二、预算金额和付款方式

总计8.3万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总金额5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项目剩余尾款,尾款按实结算。)

三、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企业。具备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软件开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范围。

四、报价须知

1.报价单位应从网页下方下载《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比价采购报价单(服务)》,按照要求填写。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为确定中选供应商和签订合同的依据,高于预算的报价无效。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单。

2.报价单须打印后加盖公章,与加盖公章的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已三证合一的提供一个即可)等材料,于2025年3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送至: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东路201号,联系人:贝老师,联系电话:56381529。

3.采购工作小组将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报价等综合情况进行比质比价评审,确定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