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和上海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要求,切实发挥残联作为党的群团组织在残疾人就业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紧密结合本市残疾人事业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成年心智障碍者就业问题的调研工作,促进心智障碍者充分就业,维护其就业权益,着力提高残疾人民生保障水平。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成年心智障碍者就业问题研究》课题研究(二次);
2.项目资金:4万元。
三、项目成果
1.确定调查问卷、访谈提纲,通过收集整理的资料,了解成年心智障碍者就业情况;
2.举办2-3次家长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成年心智障碍者就业需求和问题;
3.通过资料整合,完成课题研究报告,报告内容须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标和意义、成年心智障碍者就业现状和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等。
四、供应商资质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有较好的课题研究工作经验,熟悉残疾人就业基本情况,并了解国家、本市相关残疾人政策法规;
4.有良好的研究策划及组织实施能力,有较强的工作实践经验和撰写报告能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5.有相关项目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
五、报价须知
1.报价单位应从网页下方下载《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报价单》,按照要求填写,并附方案。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为确定中选供应商和签订合同的依据,高于预算的报价无效。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单。
2.报价单须打印后加盖公章,与加盖公章的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各一份(已三证合一的提供一个即可)等材料。
3.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报价,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等综合情况进行比质比价评审,确定供应商。
4.报价单位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5.采购单位: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虹口区四平路419号);联系人:金晶;联系电话:26060275;邮箱:jinjingdd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