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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2-23

沪残联康〔2023〕85号

各区残联: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厅发〔2023〕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工作。现将《上海市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2月28日  

 

上海市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实施方案

 

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是帮助残疾人及其亲友通过分享康复经验,接受康复知识、技能培训,增强自我和家庭康复能力的一种康复服务形式。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厅发〔2023〕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提出的“加强社区康复,推广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要求和《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以下简称服务基地),面向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等类别残疾人,普遍开展中途失明者、中途失聪者、脊髓损伤者、成年智力障碍者、稳定期精神障碍者等自助互助康复培训、咨询、辅助器具适配及综合性支持等服务,帮助残疾人树立信心,重建独立生活能力,顺利融入社会。

二、实施计划

(一)摸清底数(完成时间:2024年3月)

第一阶段:工作摸底

市残联组织残疾人各类别专门协会和相关专家座谈,梳理残疾人状况和需求、了解各区已开展康复服务培训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工作情况,为开展本市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深入调查

市残联组织各区及街镇残联、各专门协会,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交流、入户走访等形式,针对所在辖区中途失明者、中途失聪者、肢体功能障碍者、成年智力障碍者、稳定期精神障碍者,开展相关情况调查,系统了解、掌握服务对象的数量、分布、需求等。

(二)设立基地(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选择”的原则,分类选择与残疾人有密切联系,服务意愿强,有良好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和经验,有较强培训能力和较好培训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专门协会、社会组织等作为服务基地依托单位。通过定向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与服务基地依托单位签署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1.建设市级示范性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

2024年本市设立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市级示范性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启动并逐步开展自助互助康复服务。

市级示范性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面向本市户籍中途失明者、中途失聪者、脊髓损伤者、成年智力障碍者、稳定期精神障碍者等残疾人,开展集中式自助互助康复培训、咨询、辅助器具适配及综合性支持等服务。

市级示范性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要为区级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提供督导、专业培训和技术支持。

2.探索区级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

各区残联可按要求探索选择区级服务基地依托单位,通过定向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签署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服务意愿强、有良好康复服务能力,并有较好保障条件的示范性社区阳光之家、阳光心园、希望之家,可参与区级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探索,共建共享自助互助康复资源。

(三)拓展基地(2025年12月)

根据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市级示范性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探索将市级示范性脊髓损伤者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服务对象逐步拓展至渐进性肌无力患者、渐冻症患者等慢性及罕见病肢体功能障碍者。有条件的区拓展设立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等各类别残疾人区级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全面实施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

市级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发挥示范作用,指导区级拓展相关工作;区级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面向本市户籍本区居住的中途失明者、中途失聪者、脊髓损伤者、成年智力障碍者、稳定期精神障碍者等残疾人,开展日间或上门式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残联统筹指导本市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推广工作,选择、设立市级示范性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加强服务基地培育,做好服务基地监督管理。同时,积极引导基层残联组织有需求的残疾人在服务基地接受自助互助康复服务。要高度重视发挥各专门协会作用,配合做好基地培育、残疾人组织和服务。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区残联要将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纳入本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安排,统筹使用本地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开展。既要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又要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其他社会慈善组织作用,多渠道筹措经费,支持开展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

(三)保证服务质量。全市各级残联要积极加强对服务基地的指导、监督,确保服务基地按残疾人自助互助培训指南、指导手册,安全、规范实施服务。要围绕发挥残疾人主体作用,重建残疾人独立生活能力这一核心任务,鼓励、支持各服务基地积极创新,不断扩大服务对象范围,丰富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形式、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服务基地负责做好自助互助康复服务记录,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留存好相关服务档案。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区残联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的重要意义、作用和成效,讲好残疾人自强自立、自助互助故事,鼓励、吸引更多残疾人主动走出家门、接受自助互助康复服务。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进社会理解,赢得社会支持,为推广自助互助康复服务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依托单位基本条件

 

附件:

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依托单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开展相应服务的业务资质,组织架构、管理机制、工作制度完善,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二、热心服务残疾人,有紧密联系残疾人及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护理等服务和培训的良好工作基础和条件。

三、有开展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的强烈意愿,自愿在残联组织指导、监督下,按照相关大纲、指南要求开展工作。

四、有思想品德过硬、业务素质优良,能胜任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培训等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五、有能够容纳20人以上的培训场所,能提供培训所需的设施设备和食宿条件,并确保所提供的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卫生等安全标准和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

六、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措施,能有效保障残疾人和其它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七、积极承诺根据残疾人需求不断创新、完善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并努力为其他新开展自助互助康复服务的机构提供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