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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残联等十六个部门和单位《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21-08-17

各区残联、各有关单位:

2021年8月25日是第五个残疾预防日,本次残疾预防日的活动主题是“加强残疾预防,促进全民健康”。为更好地在本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现将中国残联等十六个部门和单位《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印发《上海市第五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请通力合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本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相关活动总结、宣传报道材料、图片等数据和资料于2021年8月30日前报市残联康复处。

    特此通知。

附件:1. 中国残联等十六个部门和单位《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上海市第五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3.上海市第五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教育厅(局)、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广播电视局、工会、团委、妇联:

2021年8月25日是全国第五个残疾预防日。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为“十四五”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氛围,中国残联、中央宣传部等16部门决定联合开展第五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残疾预防,促进全民健康

二、活动时间

2021年8月25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延长)。

三、宣传重点

(一)着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宣传残疾预防相关政策、法规,充分展示党和政府对人民健康的格外关心,对残疾预防的格外重视,推动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做好残疾预防工作的责任心、紧迫感。

(二)着力宣传《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实施成效和各地各部门在防控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以及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等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成功经验,宣传在残疾预防工作一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优秀事迹,充分展示成果、鼓舞信心、传播经验,激励引导各地和有关方面开拓残疾预防工作新局面。

(三)着力宣传“残疾预防,人人有责”的理念,帮助社会公众认识到残疾风险伴随每一个人,残疾预防关系千家万户,是政府、社会和公民的共同责任,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残疾预防意识,人人尽责、人人行动,加强残疾预防,争做自己健康的主人。

(四)着力宣传残疾预防核心知识,帮助社会公众和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伤病者及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认识、了解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常见致残原因,学习掌握实用残疾预防知识、方法,提升自我防护能力,远离致残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对第五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宣传、网信、教育、通信管理、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广播电视、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组织要依据《行动计划》任务分工,结合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在主责业务领域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残联组织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订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做好部署实施。

(二)提升宣传实效。各地要紧紧围绕第五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聚焦重点宣传内容,加强宣传用品、活动设计、策划。充分运用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丰富宣传用品,提高传播效能;广泛举办展览、义诊、讲座、知识竞赛等,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参与性、吸引力。要进一步扩大宣传渠道,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增强宣传教育活动影响力,扩大传播覆盖面。中国残联将征集各地优秀宣传作品、案例,适时开展分享、交流。

(三)统筹推进工作。各地要以组织开展第五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总结,挖掘、推广先进经验、有效做法,查找问题,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要进一步深化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持续组织开展好残疾监测报告等工作。要紧密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订本地“十四五”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科学设计工作目标、任务、举措,持续推进残疾预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各省(区、市)残联要及时做好第五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收集整理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将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于9月3日前报送中国残联。

附件2

上海市第五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2021年8月25日是第五个残疾预防日。根据中国残联等十六个部门和单位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21〕30号)精神,上海市第五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将从加强残疾预防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残疾预防,促进全民健康

二、活动形式与措施

(一)开展重点宣传等相关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7〕90号),大力宣传残疾预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推进全人群和生命全周期的残疾预防;大力宣传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生命周期预防残疾的手段、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残疾防控体系;大力宣传保健科学知识,增强民众健康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全面营造关爱、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协调行动,大力宣传残疾预防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结合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业务领域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健康宣传工作,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卫生健康部门持续加强婚前孕前预防干预,深化产前筛查诊断管理,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积极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各种容易造成残疾的重点疾病,进一步推动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升市民健康素养;公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推进交通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工作;教育部门、妇联广泛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组织好对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的健康宣传工作等。

(二)积极创新宣传形式

1.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推动本市残疾预防工作的开展,探索、创新残疾预防工作经验,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一步推动各类残疾预防与残疾康复项目的开展。

2.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街道、乡(镇)残联深入社区、学校等,通过制作专题板报、设置宣传专栏、发放科普读物、现场咨询、专题讲座与培训等方式,提供健康咨询等便民服务,普及残疾预防、康复知识与康复政策,营造全社会重视残疾预防、防范致残风险的氛围。

3.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布残疾预防日活动信息及残疾预防知识,开辟残疾预防日宣传专栏,制作宣传资料并张贴或发放至基层单位和社区,增强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

(三)及时做好活动总结

各区残联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第五个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及时收集整理宣传教育活动信息,并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宣传报道材料、图片等相关数据和资料报市残联康复处。

三、宣传口号

1.努力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 

2.做好残疾预防,维护全民健康

3.推进残疾预防,建设健康上海

4.重视残疾预防,关爱生命健康 

5.学习残疾预防知识,做自己健康的主人 

6.残疾预防,从我做起

7.残疾预防,人人有责 

8.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现应救尽救

9.关爱残疾儿童,加强早期康复

10. 提高自护意识,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附件3

上海市第五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

 

部门(单位)                  (盖章)  填表人:          

 

1

市级部门填写:开展活动的单位(个)

 

2

区残联填写:开展活动的居(村)委(个)

 

3

参与专家人数(人)

 

4

组织宣讲、培训、咨询等活动(次)

 

5

接受各类培训、咨询服务(人次)

 

6

制作展板、宣传画(个)

 

7

发放宣传材料(份)

 

8

参与工作人员数(人)

 

9

参与媒体(家)

电视

 

报刊杂志

 

广播

 

网站等新媒体

 

商区、社区宣传屏

 

短信

 

注:请于8月30日前报市残联康复处。电话:2606026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