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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本市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的通知

2018-10-04

沪残联〔2018〕125

 

关于调整本市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

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区残联、卫生计生委、教育局、财政局:

为更好地满足本市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需求,经研究,决定对本市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0~16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补贴由每人每年30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0000元。

二、0~16岁脑瘫少年儿童康复补贴由每人每年150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4000元。

三、0~16岁肢体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补贴由每人每年100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5000元。

四、0~16岁孤独症少年儿童康复补贴由每人每年120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4000元。

  • 本通知各项补贴所需资金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关于调整本市脑瘫、孤独症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残联〔2012〕11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