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政策评估工作即将启动,因第一轮公告期间仅一家供应商报价,现进行第二轮公告,邀请诚信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内容和要求
《上海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4年)》已到期。中国残联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为巩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成果,实现城乡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并要求各省市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方案。上海市残联将根据本市实际,拟起草《上海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动本市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根据《重大行政决策通用工作规范》要求,对《上海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开展风险评估。
1.通过走访、座谈、资料收集整理等方式,对《上海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开展风险评估调查,了解残疾人、基层的意见建议以及舆论媒体对政策的反响,重点关注法律风险、社会稳定性风险、公共安全风险、财政金融风险等,评估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和可能遇到的难点;
2.形成《上海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5—2027年)》风险评估报告。
二、预算金额和付款方式
预算总金额2万元。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40%服务费,终期评估合格后付款60%。
三、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企业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项目负责人资质:应具有与项目要求、机构业务范围相关的资质证书,并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从业经验。
5.项目执行人员人数:3人及以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报价须知
1.报价单位应从网页下方下载《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比价采购报价单(服务)》,按照要求填写。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为确定中选供应商和签订合同的依据,高于预算的报价无效。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单。
2.报价单须打印后加盖公章,与加盖公章的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已三证合一的提供一个即可)等材料,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送至: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419号307室,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26060285。
3.将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报价等综合情况进行比质比价评审,确定供应商。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