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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 崇明基地无障碍环境认证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2025-04-0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2025年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 “崇明基地无障碍环境认证项目” 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报价方前来报价。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2)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4、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报价,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等综合情况进行比质比价评审,确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崇明基地无障碍环境认证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数量:

内容: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崇明基地建筑群范围内进行无障碍环境认证。地址:崇明区陈家镇瀛体路111号。

区域:崇明基地内无障碍设施如下表(包括但不仅限于):

序号

名称

体育馆

室内田径馆

运动员公寓

运动员餐厅

汇总

1

轮椅坡道

-

-

-

1

1

2

流行线上的门

29

14

371

8

422

3

无障碍卫生间

14

7

188

4

213

4

淋浴间卫生间

2

-

2

-

4

5

更衣室

4

2

2

-

8

6

无障碍出入口

9

5

8

4

26

7

无障碍电梯

3

2

4

1

10

8

低位服务设施

2

2

22

6

32

9

无障碍停车位

20

10

-

-

30

10

无障碍通道

 

 

 

 

0

11

楼梯、台阶

3

3

4

2

12

12

盲道

 

 

 

 

19

13

坡道

-

 

 

 

0

14

宿舍

 

 

171

 

171

15

其他无障碍设施

 

 

 

 

0

 

 

(三)认证依据:

1)T/CNAEC 1304-2022《民用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评价标准》;

2)CNCA-WZA-01《无障碍环境认证实施规则》 附件2。

(四)项目要求

按照三星级认证标准实施认证申请、全过程咨询审查(设计审查、管理审查、设备设施审查)、案卷整理及证书制作等。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合同实际签订内容为准)。

(六)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25年439:00时起至2025年41016:00时,将材料邮寄实体至上海市水电路176号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服务报价;

4)依法纳税记录、近半年缴纳社保记录

5)相关项目组成员、人员从业资质文件、国家认监委批准的无障碍环境认证资质

6)相关服务案例证明文件,如:服务过的无障碍环境认证项目案例获选中国信用体系《中国社会信用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案例》等证明文件;

7)具体的服务实施方案。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需打印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不接收任何形式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当文件正本与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2、本次采购方式为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176号残疾人文体中心(递送地址请注明残疾人文体中心)        

邮编:200083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56622999*1614

魏老师     电话:56622999*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