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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5-05-14

 

 

卢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无障碍出租车支持政策的代表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关注。经研究并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无障碍出行工作开展情况

在费用补贴层面,我市已构建残疾人乘坐补贴机制。自201410月起,依据《关于做好本市残疾人乘坐“英伦”多功能出租车补贴工作的通知》(沪残联〔2014〕172号),经申请登记报备的需要乘坐轮椅出行的重度(一级、二级)下肢残疾人,可享受无障碍出租车与普通出租车运行价差额80%的补贴。2024修订印发了《关于做好本市残疾人乘坐无障碍出租车补贴工作的通知》(沪残联规〔2024〕7号),在维持原有补贴标准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申请审批流程明确部门职责,切实减轻残疾人出行负担,提升其乘坐无障碍出租车的积极性,进而保障运营需求。目前已有3930余人申请登记进入“白名单”,由强生出租车公司定向提供服务。

在车辆配置与推广方面2024年11月,强生出租车公司更新无障碍出租车并投入运。2024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在“优化无障碍出行服务”方面指出:“鼓励乘用车企业开发推广方便老年人出行的福祉车产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等购买福祉车,研究福祉车支持政策”,目前市民政局正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开展调研,排摸需求,研究推进福祉车优惠实施方案。

二、有关出租车临时停泊的情况                                                                                                                                                                

近年来,为满足出租车上下客需求,市公安局交管部门会同市交通委、出租车企业对出租车上下客点相关设施设置主体、标准规范、规划实施计划等进行了多次研究,并在中心城区300余个公交车站设置了出租车临时上下客点,供出租车临时停车上下客,适度缓解出租车上下客难的问题。另外,在本市非严管路段或未施划禁止停车线的非主干道,也可满足出租车临时停靠上下客需求。

关于代表提出“在公共区域设立无障碍车专用停靠车位”的建议,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将持续配合市交通委,有针对性的开展出租车上下客点设置工作;配合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现有道路停车场、路外公共停车场(库)、商场(写字楼)停车场对出租车短时免费停放措施,实现对现有停车资源的充分利用,进一步缓解出租车上下客难问题。

三、有关无障碍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及试行企业自主定价情况

我市为继续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推出多样化的服务,自2014年起已明确无障碍出租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即由企业自主确定无障碍出租车的运价。此外,无障碍出租车及其他类型出租车的电调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因此,无障碍出租车企业可根据企业成本、驾驶员收入、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自行调整无障碍出租车运价及电调费的收费标准。

后续,相关部门将继续关注残疾人的无障碍出行需求和我市无障碍出租车运营状况,结合代表所提建议,在优化管理模式、补贴政策和扩大服务群体等方面探索更多举措,促进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无障碍出行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