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筠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室内外环境适老化改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残联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残疾人和党委、政府之间的“连心桥”作用,积极反映残疾人的诉求和呼声,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室内外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以下简称“残疾人家改”),是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缓解残疾人家庭照护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市残联积极推进改革转型,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持续加强制度建设。2023年6月,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期间推进本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沪残联〔2023〕42号),进一步统一全市工作模式,明确“十四五”工作任务。二是运用信息技术赋能。为加强残疾人家改工作监督管理,我会积极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科学设定服务平台工作流程,将监督方、管理方、施工方三类角色分级分类明确权限和要求,将需求评估、方案制定、签订合同、施工服务、验收、结算等接入服务平台,积极引入监理、审价专业服务,施行全程管理、全程留痕。三是高效推进家改工作。2021年至2024年,全市已累计完成约1.5万户残疾人家改任务,2025年本市还将完成5000户。为高质量推进残疾人家改工作,在我会的积极争取下,2023至2025年,“为50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连续三年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建立合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探索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工作
近年来,在残联系统和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下,人行天桥加装电梯、浦东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公益诉讼案例被最高检、中国残联评为典型案例,有效引领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工作,成为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是建立公益诉讼合作机制。我会始终秉承以法治之力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和相关学术机构开展合作机制研究,广泛吸收各省(市、自治区)在公益诉讼方面的工作经验,形成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保护合作机制的意见》(沪检会〔2023〕3号),为全市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联合开展公益诉讼线索调查。为协助检察机关找准问题线索,2024年以来,我会广泛听取残疾人的诉求呼声,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配合市检一分院、二分院对港口码头和文化场馆两个领域进行督导调研,强化信息联动,提供线索支持。三是结合残疾人需求提出整改建议。在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港口码头和文化场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过程中,我会认真听取残疾人的需求和建议,邀请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家参加磋商会议,从专业技术和残疾人需求两个层面,向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
三、引导公众参与,凝聚社会力量,传播无障碍环境建设文化理念
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领域广、覆盖面大,是一项惠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实事工程,为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我会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不断凝聚各方力量,助力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一是组建志愿服务队伍。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我会于2021年3月组建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志愿服务总队,通过公开招募、培训考核等工作制度的落实,选拔督导志愿者,落实“一人一档”管理要求,定期组织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体验活动。截至目前,常年活跃的志愿者已达100位。二是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体验活动。近年来,在我会的精心策划组织下,“一江一河”公共空间、交通枢纽、商业广场、文化场馆、社区服务机构等领域专项督导工作和无障碍环境建设银行示范网点验收工作顺利完成,督导体验情况和整改建议已通过现场反馈、市民热线、工作报告等形式告知主管单位。三是传播无障碍环境建设文化理念。结合“助残周”“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讲座、无障碍环境体验及专项督导活动,宣传无障碍法律、普及无障碍知识、传播无障碍文化,树立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理念,组织新闻媒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广告、网络等大众媒体,强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形成多方联动、人人参与的社会良好氛围。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上海传递城市温度、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内容,我会高度重视相关工作。下一步,我会将继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体验工作,积极呼吁社会公众及相关单位为残疾人、老年人等需求群体提供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