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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915号提案的答复

2021-09-02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915号

提案的答复

 

委员提案:关于解决残疾人代步车载客问题的建议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答复内容:

一、已开展工作

(一)强化日常严查严处。结合日常执勤执法工作及集中整治行动,将警力有针对性地向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下简称“残车”)交通违法及非法客运现象高发、多发的区域倾斜,及时发现并严格依法查处残车各类交通违法。

(二)强化社区源头宣教。结合社区警务,加强残车车主群体的上门宣教,明确告知车主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车主自觉摒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交通事故,明确要求车主不得从事非法客运活动或将残车转租他人使用。

(三)强化联勤联动管理。公安部门定期会同交通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严查严处残车交通违法的同时,对涉嫌非法客运行为,及时移交主管部门查处,对残车非法客运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四)强化车辆号牌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新型残车上牌查验,发现上牌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或不符合本市产品目录标准的,一律不予登记上牌。  

(五)强化社会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双微”、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平台,围绕残车路面执法、违法窝点查处等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同时,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场所开展宣传,倡导残车主不购买、不使用非法改(拼)装残车,引导广大市民群众不搭乘非法客运残车。本市残联系统各级肢残人专门协会多次举办过交通法规和文明规范驾驶残疾人代步车的知识讲座,受到了残疾人的欢迎。

(六)强化残疾人就业帮困。为帮助本市中度残疾及大龄再就业困难残疾人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就业保障问题,上海市辅助性就业机构为残疾人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以下简称“阳光基地”)作为2010年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之一在本市全面推进,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174家“阳光基地”,共吸纳残疾人从事辅助性就业4000余人,切实保障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二、下一步工作

(一)依法严查严管。结合日常交通管理,继续严查严处残疾车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将路面执法和违法审理排查发现的违法销售、改(拼)装老年代步车、残疾车窝点线索,及时反馈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积极配合开展上门查处取缔工作,对违法、违规商铺(窝点)坚决做到“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取缔一家”。在此基础上,定期对辖区内相关“110警情”“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等进行科学统计、分析,梳理残疾车聚集候客高发点位、时段等信息,联同属地交通执法部门开展攻坚整治,详细记录违法人员和车辆信息,及时传递至属地残联,落实联合查处机制。    (二)强化源头监管。继续加强残疾车车主群体的上门宣教,明确告知车主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车主自觉摒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并明确要求车主不得从事非法客运活动或将残疾车转租他人使用。同时,建立健全残疾车检验制度,在每年对残疾车进行一次检查的基础上,每四年进行一次换发牌证。发现凡是擅自改装车辆装置的残疾车,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在此基础上,积极配合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做好公交线路及站点设置的优化完善,加快涉及“最后一公里”的公交站点及线路申请的审批,推动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辖区各居民小区、“城中村”开展滚动排摸。发现残疾车违法加装篷座的,责令并帮助车主立即恢复原样。同时,定期上门对残疾车主开展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违法搭建篷座影响车辆安全性能,危害到行车安全,自觉尊法守法,规范文明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