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关于关注残疾老年人营养过剩性营养不良问题的建议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答复内容:
一、加强社区健康宣教
开展健康宣教是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本市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举办健康讲座、发放宣教资料、深入社区宣传等形式,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理念、素养与技能。2019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本市社区健康服务促进健康城市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社区健康宣传教育。具体而言:一是建立多层次的健康宣传教育体系。依托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和居村学习点等三级办学网络,开展健康教育。将社区健康教育作为“市民修身行动”培训重要内容,通过“文化云”“教育网”等网络阵地,开展“健康修身”系列活动。二是推动多渠道健康文化理念传播。利用公益广告、小区宣传栏、电子屏、宣传册等方式,将健康文化传播延伸到小区、楼组、家庭。三是加强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打造一批传播健康生活理念的居民学习团队,培养健康团队骨干,培育健康生活宣传达人。四是建立智慧健康小屋网络。本市从2019年起在全市布局建设智慧健康小屋,目标年内完成80家首批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到2021年基本实现每个街镇至少有1家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上述社区健康宣教体系中,残疾老年人营养指导将作为重要内容予以纳入。
二、加强营养专业队伍建设
本市高度重视临床营养工作与残疾人康复过程中的营养指导,本市各大型医疗机构与市级残疾人康复机构均设有营养科,配有专职营养师。目前,市卫健委正在提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下一步工作中,一是不断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充实临床营养专业队伍,积极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为临床医师提供临床营养支持方案。二是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并定期对其效果开展评价。三是推进开展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促进“健康老龄化”,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
三、加强健康筛查,建立营养档案
目前,本市已建立常态化的残疾人健康体检制度,每年为10余万人次的残疾人提供免费体检服务。另外,根据《关于加强本市社区健康服务促进健康城市发展的意见》,目前本市正在推进居民健康账户工作,计划完善本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逐步将社区居民在各类医疗机构就诊记录、各类社会健康管理机构服务记录、学生健康档案、体质监测数据,以及包括营养状况信息在内的居民健康监测记录融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健康服务机构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提升居民对自身健康档案的知晓率与利用度,促进电子健康档案成为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账户。预计到2020年,初步实现居民人人拥有健康账户。
四、加大医保保障力度
近年来,本市医保顺应经济新常态、新医改形势,围绕更好保障群众健康,不断拓展支付范围,提高支付标准。包括:实行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支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本市医保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重点关注残疾老年人的营养咨询、检测和治疗需求,不断完善相关支付政策。
五、加强部门联动
本市持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人工作格局。下一步,各级政府将继续把维护残疾人权益、改善残疾人民生、推进残疾人奔向更高水平小康的任务纳入工作规划;各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各级残联组织将按照群团改革的要求,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依法依章,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反映残疾人的呼声和愿望,努力为残疾人服务。同时,将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和残疾人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创建助残慈善事业品牌和兴办公益性残疾人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