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残疾人工作要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和部署安排,落实中国残联各项工作要求,以残疾人事业大调研为统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和落实《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制度供给,扩大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当好新时代残疾人事业的排头兵、先行者。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创新时代上海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应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新时代上海残疾人事业更加充分、更加均衡地发展。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的精神指导残联工作实践,将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市残疾人工作,要落实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牢牢守住底线,保持前进势头,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开创新局面。巩固和深化残联群团改革成果,在推进改革中勇担新使命、实现新作为,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残联成立30周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精准发力、久久为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残疾人。
(二)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作为推进上海残疾人事业的重要遵循。将残联工作更加自觉地融入大局、纳入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基本方略指明的方向、提出的方略推动工作。围绕上海战略和中心任务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打好全面小康攻坚战,深入推进残疾人小康实施意见各项任务举措落地;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活动;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机制,准确掌握残疾人小康生活实现程度;开展《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中期检查,督促推进各项任务目标按时保质完成。
(三)将群团改革作为残联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清醒认识并积极应对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及由此所带来的残疾人群体取向多元化、个性需求多样化、利益诉求复杂化,发挥残联组织联系残疾人的传统优势,团结带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按照《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推进残联群团改革工作;开好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执行理事会;指导各区残联完成换届改选,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全面落实残联改革任务;全市残联系统领导班子,将践行“三严三实”作为一种习惯和境界贯穿于全部工作生活之中。
二、以更加扎实有效的政策举措,持续改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水平
加大残疾人保障力度,提高残疾人福利供给;实施更为精准的助残服务,不断提升助残服务质量。
(四)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实施意见》,强化部门的残疾预防责任,定期督导完成情况。加快推进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继续实施精准康复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优先签约服务。制定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标准,做好新型带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市销售及置换工作。推进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转型为儿童康复中心,适度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标准。切实做好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扩建项目筹建工作,为2019年破土动工做好准备;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结构调整试点,明晰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的功能定位。
(五)开展适合不同类型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加大对特教学前教育机构的扶持力度。发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专业,鼓励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丰富无障碍教材、课件开发,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资源共享。加强与上海开放大学的合作力度,积极开发前瞻性、科学性的终身教育资源。
(六)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研究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社会保险补贴制度。开展残疾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鼓励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医疗等商业保险险种。开展残疾人临时救助政策调研,探索残疾人因病致贫等特殊困难救助对策及途径。继续推进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城乡困难残疾人危旧房改造,及时消化存量改造任务。
(七)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计划和《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推进完善残疾人灵活就业、创新就业、辅助性就业等扶持政策。加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专项招录残疾人力度。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强化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文化创意基地和互联网创业基地建设和功能,支持残疾人创新创业。扶持残疾青年“创客空间”、O2O创业实体项目示范基地和居家创业就业等项目,优化帮扶服务举措。稳妥推进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转制工作,组织对“扶残涉农经济组织”评估考核。
(八)开展第四次“上海市自强模范”“上海市残疾人先进个人”“上海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上海市残疾人之家”表彰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暨第十九次“上海助残周”活动,做好“上海市残联成立30周年”“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及“上海市肢残人节”等重要活动的宣传工作。整合“两微(微博微信)、一网(残联官网)、一报(新民晚报阳光天地专版)、一刊(灵芝草杂志)”,完善融媒体平台建设。
(九)组织市残联成立30周年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开展2018年上海残疾人文化月活动,参与上海市民文化节、上海之春等文化演出活动,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新人新作展示。发展残疾人艺术团队,培育残疾人艺术精品。发展“阳光院线”推进无障碍电影进社区,扶持无障碍电影志愿者团队。举办残疾人读书活动。加强国际间和省市间的残疾人艺术文化交流。发展残疾人群众体育,推进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和健身指导员队伍建设。完善竞技体育机制,备战各类重大赛事,充实残疾人运动员人才储备。
(十)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健全残疾人家庭精准化无障碍改造标准。持续开展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工作。推进本市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在新闻综合频道的午间新闻和“两会”电视直播中进行同步手语播报。完成50%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全网无障碍改造。完善“上海市残联无障碍电子地图”,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残联服务机构信息和无障碍设施信息等服务。开发无障碍停车APP软件,运用大数据为残疾人停车提供精准服务。
(十一)构建上海残疾人数据资源库,逐步实现对全市残疾人业务系统数据信息的采集、整合、集成和监管。建设《上海残联网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项目》和《上海残联业务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项目》,保障市残联门户网站运行及业务系统数据安全。建立上海市残联门户网站内容测评机制。
三、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法治化建设,不断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
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为目标,以维护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实现依法履职;宣传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权,推进上海残疾人事业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构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十二)强化残联组织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依法监督等方面的能力,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引导残疾人知法、守法、敬法。制定实施《上海市残疾人就业办法》。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上海市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筹备建立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履行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普法宣传、维权维稳、指导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等职能。组建残疾人法律维权专家团队。
(十三)完善市区两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运行机制。推动残疾人法律服务深入基层社区,进一步健全市、区、街镇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和信访积案化解力度,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进一步完善“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运行机制和“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手语视频服务,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十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出台《上海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放《残疾人证》审批权限到区残联,修订《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推进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试点。进一步推动残联业务下沉社区受理服务中心。落实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机制、流程和绩效评估办法。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加强数据分析和开发利用。
(十五)强化残联内部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升级改造市残联资金资产管理系统,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控和指导,形成全过程、多方位的内控规范体系。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健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配优化机制。
(十六)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严格按程序制度办事。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妥善落实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转制,确保社区助残服务力量。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