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10月27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草案在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基础上更好惠及全体社会成员,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出更高要求,丰富了无障碍信息交流内容,扩展了无障碍社会服务范围,强化了法律责任。
扩展受益人群:提出“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概念
据了解,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扩展了受益人群范围,在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的基础上更好地惠及全体社会成员。同时,为在实践中准确把握无障碍环境的受益对象,草案提出了“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概念。
此外,本次草案设“监督保障”专章,增加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信息公示、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机制,充实了包括体验试用、社会监督、检察公益诉讼等在内的监督机制。
提升管理标准:保留现场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
草案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提出更高要求,明确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审查、验收备案各单位的相应职责,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既有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草案丰富了无障碍信息交流内容。草案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提供公共信息、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时应采取无障碍方式,此外,鼓励食品药品等商品外部包装配置无障碍说明书,并对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的推广使用作出要求。
草案扩展了无障碍社会服务范围。规定了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公共服务场所提供无障碍服务的基本要求。草案还明确,根据残疾人、老年人的特点,保留现场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
上海: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政府规章尽快上升为人大条例
为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11月3日,第四十九期“上海人大代表论坛”上,来自上海市有关部门、高校、社区代表汇聚一堂,对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国际相关立法经验和社会各界代表意见进行交流。重大决策广纳民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是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缩影之一。不仅如此,近年来,上海采取志愿服务方式,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工作,为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今年,上海市残联联合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上海市“一江一河”两岸公共空间无障碍环境建设设计导则》。通过借鉴国内外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先进理念和经验,重点研究“一江一河”范围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探索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模式和理论,形成上海市“一江一河”两岸公共空间无障碍建设总体要求、建设目标和管理标准。
本月,视障人士马寅青牵着自己的导盲犬,就参加了一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立法意见征询会。在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征询现场,不仅有牵着导盲犬的视障人士,好几位靠手语老师翻译的听障人士,还有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相关的人士。征询会上,几乎每个人提完建议都很感慨,“从未感受到离‘全过程人民民主’如此之近,自己的声音被听到,感到很暖心。”
上海市残联权益保障处负责人表示,《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海市残联正在配合市人大,推动政府规章尽快上升为人大条例,计划2023年“两会”期间,将《条例》提交市人代会全体代表审议。无障碍不仅让城市环境变得更加友好,也将走进千家万户。据悉,上海市“十四五”期间,将完成19924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
制定《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切实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的有力保障。依托于专业系统设计的法律制度,推进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践行“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理念,让人民充分感受到城市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