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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残联举行无障碍政策解读座谈会

2021-07-28

无障碍环境指的是一个既可通行无阻而又易于接近的理想环境,包括物质环境、信息和交流、获得公共服务的无障碍。无障碍环境是城市发展和进步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标志,它的适用人群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伤病患者等。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格外”要求、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的重要实践,是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文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展示城市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是向特殊人群传递城市温度的重要举措。

4月12日,市残联召开《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座谈会。会议由市残联组联

(维权)处副处长王海东作政策解读及媒体答疑,新华社、 人民网、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东方网、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会议由市残联宣传文体处处长孙献忠主持。

王海东介绍,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1993年颁布实施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对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作出了相应规定,标志着 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进入正式轨道。2003年,全国第一部无障碍建设地方性法规——《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正式发布,使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进入全面推进的快车道。

2010年,上海被评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后,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始向信息交流、公共服务、居家生活等领域延伸发展,过去的无障碍法规亟待更新。2020年,《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被列入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正式项目,这之后,多部门配合开展起草工作,共归集各类意见354条,在完成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后,最终形成了《办法(草案)》,已于2021年2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21年

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新政出台推动上海无障碍建设进入新时期,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为全人群实现“有爱无碍”的道路上保驾护航。

王海东在会议中解读,新《办法》与2003年的《管理办法》相对照,本次规章修订新增六个章节35个条文,除了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直接鼓励和支持社会参与,细化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方面,还加强了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提高破坏无障碍设施行为的罚款处罚幅度,内容涵盖更广,社会意义更深。

答记者问环节,王海东就市民关心的残障人士停车、天桥无障碍改造、视障人士出行、交通枢纽无障碍建设等问题分别作答。

王海东介绍,目前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已形成城市道路无障碍建设常规化,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基本覆盖,公共交通无障碍出行基本实现,“智慧城市”建设同步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窗口及家庭无障碍改造快速推进的工作格局。

接下来将在《办法》颁布实施后建议市政府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联席会议,明确牵头部门,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积极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规划,完善细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体系;推动政府规章尽快上升为人大条例等。让更多有需求的市民从中受益,感受城市温度,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