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基本原则
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基本原则
中国残联、民政部等14个部门《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社区残疾人工作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中介组织和居民群众等各种力量共同参与,形成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合力。
(2)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融为一体、同步发展、共建共享。要从本地区社区建设的实际出发,将社区残疾人工作融于社区建设之中,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发掘潜力,拓展服务能力,做到社区残疾人工作与社区建设协调发展,使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3)建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社区残疾人组织为纽带、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工作机制,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发挥社区居委会的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利用社区残疾人协会联系残疾人的优势,以人为本,落实社区为残疾人的各项服务工作,夯实基础,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区残疾人工作机制,推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