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文件,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发布时间:2021-07-19

716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召开中层干部会议,重点针对《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沪财发〔20213号)和《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沪残联〔202188号),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集中学习。中心主任赵伟时主持会议,副主任练进纹、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公共服务供给,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出台,该办法共十章49条,对政府购买服务从定义、原则、管理模式、职责分工,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购买内容和目录,预算管理,购买活动,合同及履行,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共28条,依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对我会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详细规定。

大家在学习交流中表示,市残联88号文对规范性文件做了详细规定,要认真学习,举一反三。要加强学习、细心研读, 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执行。要认真学习3号文,进一步规范购买服务,认真研读禁止性事项、合同签订及履行等条款,认真落实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

赵伟时主任要求,要认真研读文件,贯彻文件精神。以后制定操作性文件,中心要紧密参与,才能更好落实执行。要保持高度认识,充分从操作层面提意见。关于3号文,首先要对购买服务进行定性梳理,区分购买服务和采购服务。重点学习第二条、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等规定;重点研读20215月公布的指导性目录。要求中心每位同志要认真学习文件,切实提升业务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