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资质审核工作即将启动,现邀请诚信合格的潜在比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内容和要求
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8月31日,根据《关于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沪残联〔2014〕96号)要求,满足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需求,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
1、服务内容:
对补充征集的2021-2022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项目进行资质审核、评估。对2020年线上培训课程成效进行审核、评估。
2、服务要求:
(1)编制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资质审核和线上培训课程标准体系。(1分)
(2)成立包括职业指导师、教育评估专家、培训鉴定专家等在内的评审专家组,增强评估结果的科学性、规范性。(1分)
(3)对6家新参与补充征集机构申报的21个项目,结合申报材料进行实地考察、审核与评估;对9家已被列入“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2021-2022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公示”的机构申报的27个项目,依据申报材料、现场汇报等形式进行审核与评估。对2020年开展线上培训课程的6家培训机构的8个线上培训课程项目成效进行实地考察、审核与评估。(2分)
(4)对参与补充征集培训机构的培训资质、培训项目资质进行审核。依据或参照现行国家、本市职业资格证书目录及鉴定考核标准对申报培训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培训课时数、培训项目实施计划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通过与市场价格、市技能鉴定中心补贴标准及相关费用标准比较,综合审核每个培训项目培训费标准。评估方可要求申报机构进一步补充完善材料,确保评估结论的公正、合理、规范。(2分)
(5)对2020年开展线上培训课程的成效进行审核、评估。(2分)
(6)对每家参与补充征集申报的申报单位出具1份评估报告、1份总报告及审核评估意见汇总表;对8个线上培训项目出具1份评估报告、1份总报告及审核评估意见汇总表。评估意见应具体、明确,并将评估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交委托方。(2分)
3.验收标准:
向中心递交评估分报告、总报告及审核评估意见汇总表。
项目承接方出现以下5种情形之一,实行一票否决:
(1)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资金使用违反“八项规定”,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2)将项目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转包给第三方实施的;
(3)项目资金的财务处理未独立建账的;
(4)承接方主体为社会组织,未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的;
(5)拒绝接受委托方或第三方监管、项目拒不按委托方要求整改和开展的。
4、价格构成:
(1)项目经费(需报价)如:餐费、交通费、资料费等;
(2)项目劳务人员费用(需报价,上限不能超过总价的70%)。
二、预算金额和付款方式
预算总金额7.49万元。付款方式: 合同执行完毕后,在2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费用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
三、资质条件
1.依法设立,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鼓励具有相关项目经验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四、报价须知
1.报价单位应从网页下方下载《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比价采购报价单(服务)》,按照要求填写。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为确定中选供应商和签订合同的依据,高于预算的报价无效。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单。
2.报价单须打印后加盖公章,与加盖公章的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已三证合一的提供一个即可)等材料,于2021年6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送至: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东路201号610室,联系人:汪磊,联系电话:22817155-6102。
3.如需查勘现场,应提前一天联系确定具体时间。
4.比价小组将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报价等综合情况进行比质比价评审,确定供应商。
附件下载: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比价采购报价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