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听力、言语障碍者生活和工作 提供信息沟通服务实事项目的相关问答
一、落实上海市听力、言语障碍者生活和工作提供信息沟通服务实事项目的背景
鉴于 听力、言语障碍者生活和工作 信息交流遇到的困难,市政府将为 听力、言语障碍者 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把 听力、言语障碍者提供信息沟通服务 纳入了 2006 年的市府实事项目。这体现了市政府对广大 听力障碍者 群体的关怀。
为切实把这一体现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怀的实事做好,保障 听力、言语障碍者 群体的交流需要。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们具体工作是帮助 听力、言语障碍者,以聋人信息卡的形式, 补贴手机短信费用,而不是把直接发放现金作为补贴的具体实施操作方式。
二、有关聋人短信补贴的问答:
1 、问:对 听力、言语障碍者 每年短信费补贴 600 元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市聋协对本市大部分 听力、言语障碍者 在日常通信中使用的实际情况,经调研的信息结果测算,认为每月 500 条短信,才能满足 听力、言语障碍者 基本生活和工作信息沟通需求。
2 、 问: 听力、言语障碍者办理 手机 “聋人信息卡” 的对象是哪些人员?
答:具有本市户口,年满 10 周岁以上(包括 10 周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言语障碍者手机用户。
3 、问:办理“聋人信息卡”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未满 16 周岁的听力、言语障碍者使用居民户口簿,及监护人身份证)。
4 、问:哪里可办理“聋人信息卡”的手续?
答:办理“聋人信息卡”手续,本人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带好相关证件(两证)可就近去户籍所地区残联办理手续,填写 《 上海市 听力障碍者 信息卡服务办理单 》,并签字认可 。
5 、 问“为听力、言语障碍者生活和工作提供信息沟通服务实事项目的方案”实施后,移动“爱心卡”、联通、小灵通等能通用吗?
答:因移动、联通、上海电信等信息工序不一,不能通用。移动公司在不改变原来手机号码,还没有消费完的余额可作为今后每月超出部分的资费抵扣。原卡号码(即手机号码不变)。如需变更电信营运商(如联通、电信),原有的余额作废,原卡号码也要变换。因此需慎重选择电信营运商,一旦确认后一年内不得退出。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后果自负。
6 、问:如遇户口迁移,怎么办?
答:如遇区县之间听力、言语障碍者户口迁移问题的,当年“聋人信息卡”服务由迁入区县残联办理。如户口迁往外省市,则取消补贴。
7 、问:户籍从外省市迁入上海的听力、言语障碍者怎么办理?
答:户籍从外省市迁入上海的听力、言语障碍者,应去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残联办理残疾人证的换发手续,有必要时可能重新评残。
8 、问:何时开始享受“聋人信息卡”服务?
答:当年 1 月 1 日前持证的听力、言语障碍者可享受全年“聋人信息卡”服务;当年评残的经审核的“聋人信息卡”从发证次月开始。
9 、问:用户是不是可以选择多家通讯服务商?
答:一位持证听力、言语障碍者只能办理一次,不可重复办理。移动、联通、电信三家服务商中,只可选一。
10 、问办好“聋人信息卡”手续的手机遗失后,怎么办?
答:手机遗失后,可持本人身份证和 SIM 密码卡去电信营运商营业所办理停机手续,再另办一张新 SIM 卡,仍用原号码。
四、信息无障碍服务申办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听力、言语障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残联,填写 《 上海市 听力、言语障碍者 信息卡服务办理单 》并签字认可。 按规定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未满 16 周岁的听力、言语障碍者也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陪同办理手续。移动、联通办理时间:每月 5 日~ 15 日,电信办理时间:每年 6 月 1 日~ 25 日。
五 、“ 聋人信息卡”服务内容:
1 、发送 500 条短信(接收短信免费)
2 、免 30 分钟本地通话费(含接听)
3 、市残联信息
4 、天气预报( 2 条 / 天)
5 、最新新闻消息( 2 条 / 天)
6 、生活实用信息( 2 条 / 天)
六、超出套餐服务资费月费标准:
资费 情况
单位 |
补贴范围内,免费 |
超出部分资费,自理 |
||
短信 |
通话 |
短信 |
通话 |
|
移动公司
|
500条 |
免30分钟本地通话费 |
网内 0.10/条 网外 0.15/条 |
0.3/分钟 |
联通公司 |
||||
上海电信 |
50元本地短信息 |
免4元本地通话费 |
网内 0.08/条 网外 0.10/条 |
资费使用程序:优先免费使用信息卡套餐,待“冬日送暖”套餐使用完毕后,按照超出套餐服务资费自费标准自己支付。 |
七、聋人信息无障碍的具体进展:
1 、 1 ~ 4 月份,组织调研,征求意见,制定聋人信息无障碍的实施方案;
2 、 5 月助残日期间,举行信息无障碍“聋人信息卡”实事项目仪式;选择部分区县进行试点;然后在全市范围内将方案逐步推开。
5 、 7 — 9 月份,检查全市实施情况;
6 、 10 — 12 月份,总结方案实施工作。
上海市 聋人信息卡套餐服务 须知 ( 一 )
序号 |
项 目 |
具 体 内 容 |
||||||
1 |
信息卡套餐 服务功能 |
由上海市残联提供适当补贴、电信运营商提供以短信为主的优惠套餐服务,以保障听力、言语障碍者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基本的交流需要,更好地帮助他们了解社会,参与社会生活,实现“平等、参与、共享”,提高生活质量。 |
||||||
2 |
服务对象 |
10周岁以上(含1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并持有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及言语障碍人士手机使用者 |
||||||
3 |
信息卡套餐 供应单位 |
上海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
||||||
4 |
信息卡服务免费套餐内容(资费总值75元) |
① |
500条短信 |
④ |
生活实用信息2条/天 |
|||
② |
天气预报2条/天 |
⑤ |
市残联信息 |
|||||
③ |
最新新闻消息2条/天 |
⑥ |
免30 分钟通话费 |
|||||
5 |
超出套餐服务资费自费标准 |
① |
网内短信0.10元/条 |
|||||
② |
网外短信0.15元/条 |
|||||||
③ |
通话费0.30元/分钟 |
|||||||
④ |
其它类型超出部分资费参照神州行易通卡资费标准 |
|||||||
6 |
信息无障碍服务申办程序 |
办理地点 |
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残联办理委托集中申办手续 |
|||||
办理时间 |
每月5日--15日 |
|||||||
办理证件 |
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及证件复印件 |
|||||||
填写办理单 |
填写《上海市听力障碍者信息卡服务办理单》并签字认可 |
|||||||
未满16周岁者 |
还需提供其监护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
|||||||
7 |
信息卡套餐服务规定 |
① |
享有信息无障碍优惠套餐的服务对象需慎重选择电信运营商,一旦确认后,一年内不得退出。一般也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后果自负。 |
|||||
② |
服务对象本人若发生病故或其它突发意外事件后,须由其监护人或家属及时通知户口所在地区(县)残联办理退出手续。 |
|||||||
③ |
服务对象不得转卖其手机信息无障碍服务 |
|||||||
④ |
享受聋人信息卡服务须取消原有品牌套餐服务。 如本人已加入移动运营商的其它集团客户服务内容,请一并取消其它集团移动通信服务内容。 |
|||||||
8 |
|
|
|
|||||
上海市 聋人信息卡套餐服务 须知(二)
序号 |
项 目 |
具 体 内 容 |
||||||
1 |
信息卡套餐 服务功能 |
由上海市残联提供适当补贴、电信运营商提供以短信为主的优惠套餐服务,以保障听力、言语障碍者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基本的交流需要,更好地帮助他们了解社会,参与社会生活,实现“平等、参与、共享”,提高生活质量。 |
||||||
2 |
服务对象 |
10周岁以上(含1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并持有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及言语障碍人士手机使用者 |
||||||
3 |
信息沟通服务 供应单位 |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
4 |
信息卡服务免费套餐内容(资费总值75元) |
① |
500条短信 |
④ |
生活实用信息2条/天 |
|||
② |
天气预报2条/天 |
⑤ |
市残联信息 |
|||||
③ |
最新新闻消息2条/天 |
⑥ |
免30 分钟通话费 |
|||||
5 |
超出套餐服务资费自费标准 |
① |
网内短信0.10元/条 |
|||||
② |
网外短信0.15元/条 |
|||||||
③ |
通话费0.30元/分钟 |
|||||||
④ |
其余所有资费按联通现行标准支付 |
|||||||
6 |
信息无障碍服务申办程序 |
办理地点 |
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残联办理委托集中申办手续 |
|||||
办理时间 |
每月5日--15日 |
|||||||
办理证件 |
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及证件复印件 |
|||||||
填写办理单 |
认真填写《上海市听力障碍者信息卡服务办理单》签字认可 |
|||||||
未满16周岁者 |
还需提供其监护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
|||||||
领取信息卡 |
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残联领取聋人信息卡 |
|||||||
7 |
信息服务规定 |
① |
享有信息无障碍优惠套餐的服务对象需慎重选择电信运营商,一旦确认后,一年内不得退出。一般也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后果自负。 |
|||||
② |
服务对象本人若发生病故或其它突发意外事件后,须由其监护人或家属及时通知户口所在地区(县)残联办理退出手续。 |
|||||||
③ |
服务对象不得转卖其手机信息无障碍服务。 |
|||||||
④ |
超出聋人信息卡套餐后须本人按以上自费标准自付资费,可通过10013短信查询帐户使用情况。 |
|||||||
8 |
|
|
||||||
上海市 聋人信息卡套餐服务 须知(三)
序号 |
项 目 |
具 体 内 容 |
|||||||
1 |
信息卡套餐 服务功能 |
由上海市残联提供适当补贴、电信运营商提供以短信为主的优惠套餐服务,以保障听力、言语障碍者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基本的交流需要,更好地帮助他们了解社会,参与社会生活,实现“平等、参与、共享”,提高生活质量。 |
|||||||
2 |
服务对象 |
10周岁以上(含1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并持有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及言语障碍人士“冬日送暖对象”手机使用者 |
|||||||
3 |
信息沟通服务 供应单位 |
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 |
|||||||
4 |
信息卡服务免费套餐内容(资费总值75元) |
① |
50元本地短信 |
④ |
生活实用信息2条/天 |
||||
② |
天气预报2条/天 |
⑤ |
市残联信息 |
||||||
③ |
最新新闻消息2条/天 |
⑥ |
免4元本地通话费 |
||||||
5 |
超出套餐服务资费自费标准 |
① |
网内短信0.08元/条 |
||||||
② |
网外短信0.10元/条 |
||||||||
③ |
|
||||||||
6 |
信息无障碍服务申办程序 |
办理地点 |
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残联办理申请手续 |
||||||
办理时间 |
每年6月1日—--20日 |
||||||||
办理证件 |
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及证件复印件 |
||||||||
填写办理单 |
填写《上海市听力障碍者信息卡服务办理单》 |
||||||||
未满16周岁者 |
还需提供其监护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
||||||||
7 |
信息服务规定 |
① |
享有信息无障碍优惠套餐的服务对象需慎重选择电信运营商,一旦确认后,一年内不得退出。一般也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后果自负。 |
||||||
② |
服务对象本人若发生病故或其它突发意外事件后,须由其监护人或家属及时通知户口所在地区(县)残联办理退出手续。 |
||||||||
③ |
服务对象不得转卖其手机信息无障碍服务 |
||||||||
8 |
备 注 |
资费使用顺序:优先免费使用信息卡套餐,待“冬日送暖”套餐使用完毕后,按照以上第5项自费标准自己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