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jquery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党务公开
上海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监督检查制度
2015年11月09日

为更好地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保证创建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检查范围

中心党支部全体党员的学习计划、学习体会、学习笔记、参加活动等。

二、监督检查形式

监督检查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种。监督检查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种。党支部对小组成员的自学、集中学习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的形式有抽查学习计划、学习体会、学习笔记;与小组成员进行学习谈话;查看学习活动考勤记录等。

三、监督检查的要求

1、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党支部要与党员进行谈话,促使党员按时完成各类学习任务。

2、监督检查的结果要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并作为评选学习型党员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上海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党支部

                             二0一0年一月

附件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