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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9日 | |||
为更好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完整地保存中心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的相关学习资料,做好创建工作的经验总结与工作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根据《市残联创建学习型机关(党支部)活动考评标准》,凡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中形成的规章制度、会议资料、学习材料、个人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各类主题活动等文件材料都应列入归档范围。 二、归档时间 学习型党支部创建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并在当年度年底前装订成册,作为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的档案,同时也作为考评激励的依据之一。 三、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字迹、装订材料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2、归档文件应做到齐全、完整,凡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对过大的文件要进行折叠,折痕处应尽量位于文件、图表字迹外。 3、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在每件文件首页上端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 4、归档文件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上海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 二0一0年一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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