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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9日 | |||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激发全体党员学习动力,深化学习型党支部的创建工作,促进创建活动向工作效能转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激励范围:中心党支部全体党员、职工 二、考评时间:12月中旬 三、考评内容 1、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等学习资料完整。 2、学风良好,学习与工作结合紧密,能够做到学以致用。 3、学习效果明显,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所上升。 四、激励办法 1、学习体会推荐上墙,在中心学习园地予以展示。 2、考评情况与年底评选优秀员工相结合,提高学习考评所占的比重。 3、根据要求考核评选出学习型党员,并予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 上海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党支部 二0一0年一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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