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乘坐无障碍多功能出租车补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3
残疾人乘坐无障碍多功能出租车补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委托,对残疾人乘坐无障碍多功能出租车补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请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残疾人乘坐无障碍多功能出租车补贴
2、项目内容:开展多功能出租车运行价与普通价出租车运行价差额补贴工作,按照“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对方案制定、信息采集、数据处理、检查验收等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实行全程的质量控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用户预算:19.00万元,报价超过用户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符合:
1、 投标单位必须是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
2、 投标单位需具备残疾人乘坐多功能出租车补贴相关服务能力。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4月3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上午10:00--11:30 、下午13:30 -- 15:30(北京时间),至上海市人民路998号5楼502室(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双休日、国定假日除外),同时携带下列文件备查: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原件;
3、上海政府采购网会员供应商准入进程查询界面复印件一份;
4、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现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采购文件资格。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竞争磋商文件资料费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四、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0年4月13日10: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传真或邮件(需加盖公章)的形式向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如有),传真:61418986,邮箱:wangzhengning@
whsjzx.com
五、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响应截止时间: 2020年4月20日 13: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4月20日13:30(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人民路998号金天地国际大厦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楼505开评标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人民路998号金天地国际大厦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楼505开评标室。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磋商资格。
(2)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响应文件为准。
4、竞争性磋商时间:2020年4月20日14:30(北京时间)于上海市人民路998号金天地国际大厦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楼505开评标室进行,请各投标供应商准时出席。
注意:开标时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将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其他事项: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的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单位: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东路201号
联系电话: 021-22817177-6102
联系人:汪磊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人民路998号金天地国际大厦502室
联系人:王正宁
电话:13817684887
传真:61418986
邮箱:wangzhengning@whsjzx.com
注:具体内容以下列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