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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学费补贴申请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14-01-10
一、业务内容
残疾人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学费补贴申请审批
二、政策依据
《关于本市实施残疾人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学费补贴的通知》(沪残联〔2012〕18号)
三、操作细则
1、报读成人学历教育之前,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区(县)残联提出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备案申请,并填写一式两份的《上海市残疾人成人学历教育补贴申请审批表》。
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区(县)残联当场作出审核意见,并将一份《上海市残疾人成人学历教育补贴申请审批表》返还申请人;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当场告知原因。
3、每学期(学年)成人学历教育考试(考核)合格的残疾人,持身份证及《残疾人证》复印件、考试(考核)成绩单复印件、缴纳学费财务凭证原件、《上海市残疾人成人学历教育补贴申请审批表》复印件等材料向区(县)残联申请学费补贴。
4、区(县)残联自受理补贴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予以补贴,并填写《上海市残疾人成人学历教育补贴发放登记表》。每年12月底前,向市残联报送本年度的《上海市残疾人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汇总名册》。
四、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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