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3-12-27
案例实情:2011年9月我在调查走访中发现我辖区的一位肢体四级残疾人张某失业在家,调查中发现1970年2月出生的他刚刚被刑满释放,自己去找过几次工作可是没有单位肯要他,开始他不信任我,因为有过劳教经历又无学历所长,加上自身残疾几次面试都被用人单位回绝,现在为了生计在外面做“摩的”。我主动找到他办理了求职登记和失业残疾人一人一档后,告诉他:“我相信你现在是迫不得已的,但你做摩托车拉客生意是非法的事情,人身安全也没有保障,将来更没有保障,过去你走错路吃过亏既然你现在回到社会了,就要好好的做人,现在不能再走错路了。只要你坚持自强自立,社会也会重新接纳你的,今后我做为你的残疾人就业指导员一定能帮你实现就业愿望。”
设计理念:我区采取的是“培训与就业联动”的就业运作模式,例如每年通过签订就业计划书,详细了解每一个人的情况,合理安排就业前的准备工作,一直跟踪服务到他寻找到合适的工作,其他每个失业残疾人我通过调查登记法,建立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更新他们的信息,并向区残劳所汇报为每一个失业的残疾人建立一人一档和联同街道残联窗口做好求职登记表,对收集的信息做好整理和匹配,及时地发布最新的求职信息。该名残疾人无业在家,从其自身方面,不利于自身的成长和发展,他的潜能无法在社会中得到发挥,很难实现自我价值。从社会方面,他的无业在家对于总体社会资源而言是一种损失,同时社会也有责任帮助每个人达成自我实现。因此,要积极帮助该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对该名残疾人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从客观条件方面,由于该名残疾人被劳动教养过,又无一技之长,自身条件很难相适应企业的需要,这成为他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的硬伤。对此,应积极帮助他寻求同他的能力相匹配的工作,通过岗位技能培训,联系各种资源帮助他实现就业。从该名残疾人个人心理方面,他几次求职失败心态有些自卑,会产生对社会不满的对立情绪,缺失积极就业的意愿,这才是他无法实现就业的根本原因。对此,及时通过沟通介入帮助他认识到自身实现就业的可能性和通过就业实现回归社会找到人生价值的重要性,使该名残疾人树立起就业的动机和信心,逐渐转变其自暴自弃的态度,把对社会不满的消极情绪转化为积极的求职意愿,从根本上帮助他实现就业。
案例效果:了解到他以前做过工厂的机床操作工人,通过劳动改造后已经决心用辛勤劳动和良好表现回归社会,希望能被社会接纳,从事生产一线的工作,我把这些情况及时地汇报了宝山区残劳所,经过残劳所登记的当月求职信息库匹配正好在宝山有一家福利工厂正在找一名轻度残疾人做生产流水线操作工,我们把这名残疾人情况向对方单位讲明,既然是他要回归社会好好做人,我们就有责任给他找个机会,经过和用人单位几次的真诚沟通和争取后,单位终于同意了我的请求,经过面试和岗位培训后,张勇顺利地签订了工作合同上岗了。通过回访后单位对他的表现很满意。
案例评析:残疾人就业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一是就业岗位问题,由于全社会就业形势严峻,因此残疾人就业压力大,就业岗位缺乏,严重影响到残疾人的就业。二是社会认识问题,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的能力认识不足,认为不管什么职位,健全人一定比残疾人胜任。三是就业能力问题,残疾人由于身体条件所限,受教育程度较低,因此就业竞争力较弱,就业选择余地较少。四是就业服务问题,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不够完善,就业服务机构不够健全,就业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五是就业质量问题,已经就业的残疾人,存在着就业质量不高的问题,造成就业不稳定。就业是民生之本,让更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使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有机会通过劳动创造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使自身获得发展,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生活最重要的基础,是残疾人实现人生美好价值最重要的途径,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我们每个基层工作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