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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支部(党总支),诺宝中心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服务改革发展、服务民生事业、服务基层群众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上海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实现残疾人更高水平小康提供坚强保证。机关党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评选和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评选范围、名额和时限

(一)评选范围

市残联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共正式党员、现任的专兼职党务干部(含机关纪委委员)

(二)评选名额

1、拟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4个、优秀共产党员3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9名

2、拟评选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重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也应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

(三)评选时限

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1.支部(总支)班子坚强有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党支部(总支)书记履行职责好,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2.党员队伍素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意识强烈,风清气正,勇于担当,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规范的工作程序,有完善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断提升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开展工作成效显著。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党员干部需求,不断拓展党建工作内容,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围绕中心抓党建,聚焦改革带队伍,抓好队伍促发展,在促进本部门(单位)中心任务完成中业绩突出。

5.基层群众反映良好。不断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带头践行党的宗旨,坚持改进作风,积极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党组织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基层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践行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以自身的模范言行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在社会治理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带头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章党规,自觉用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规范言行,主动维护政府声誉、党的形象。

5.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培树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在党员群众中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须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且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熟悉党建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党内法规,注重党建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具有突出的党务工作能力。

3.工作成效显著。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工作作风良好。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委书记郭咏军任组长,曹安平、陆锦堂、刘骏、王慧珠、宋毓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组织委员曹安平兼任,负责做好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党支部要把组织推荐、评选表彰、典型宣传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在评选工作中要负起主要责任,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二)认真评选推荐。

1严格评选推荐程序。一是党支部提名推荐。各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和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5月20日前将提名推荐名单报机关党委;二是机关党委汇总提名推荐情况,再组织各党支部进行“十佳优秀党员”候选人推选。三是召开市残联党员大会进行“十佳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宣讲和党员民主推举;四是按照规定时限组织公示。机关党委根据党员民主推举结果,结合党支部申报材料,提出初步建议名单,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五是公示无异议后,召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表彰的建议名单;六是报党组研究审定表彰的正式名单。

2、认真撰写先进事迹材料。请各支部在5月31日前将推荐的先进党支部或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上报机关党委。先进事迹材料是本次“两优一先”评审的重要依据,既要生动简洁,又要见人见事见精神,体现先进性、典型性、时代性。先进党支部事迹材料字数在1500字左右,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字数在1000字左右。

3、按时填报相关材料。请各党支部于5月31日前,将推荐审批表、汇总表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盖章后,报机关党委,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三)注重典型宣传。各党支部(总支)要把典型宣传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积极开展向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看齐的活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促进党员队伍和党组织建设。

 

 

 

中共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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